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檢察院 公安部
關于辦理涉窨井蓋相關刑事案件的指導意見
近年來,因盜竊、破壞窨井蓋等行為導致人員傷亡事故多發,嚴重危害公共安全和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社會反映強烈。要充分認識此類行為的社會危害性、運用刑罰手段依法懲治的必要性,完善刑事責任追究機制,維護人民群眾“腳底下的安全”,推動窨井蓋問題的綜合治理。為依法懲治涉窨井蓋相關犯罪,切實維護公共安全和人民群眾合法權益,提升辦案質效,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等法律規定,特提出對窨井蓋負有管理職責的其他公司、企業、事業單位的工作人員,嚴重不負責任,導致人員墜井等事故,致人重傷或者死亡,符合刑法第二百三十五條、第二百三十三條規定的,分別以過失致人重傷罪、過失致人死亡罪定罪處罰。
針對這一現象,上海申排成套裝備產業有限公司自主研發生產了配套檢查井懸掛式防墜落塑料格板系統,該裝置符合國家《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條例》及相關規范的要求,采用了微米增強改性HDPE配方懸掛格板,整體承重能力強,具有防水流反沖脫落、安裝和拆卸方便、耐腐蝕、使用壽命相對較長的特點,已在上海、北京、武漢、江蘇等地區得到了廣泛使用,用戶反映良好。
該裝置具有自主知識產權,達到了國內同類產品的領先水平,具有廣泛的推廣應用價值。
【技術參數】
【安裝與施工】
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區世紀城路198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