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地下管線安全,是城市正常穩定運行的保障。近日,南京市建委、規劃資源局、交通運輸局、城管局四部門聯合制定了《關于進一步嚴格城市地下管線規劃實施監督工作的通知》。通知對地下管線工程建設的放線、驗線、測量成果匯交和規劃核實4個環節,進行明確管控要求。



從放線環節來看,建設單位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測繪單位,按照規劃核準圖進行定點放線。放線后,建設單位會同規劃資源主管部門、道路設施管理部門(既有道路內的管線工程)、園林綠化主管部門(公共綠地內的管線工程)在現場進行簽字交接。建設單位嚴格依據現場放線線位進行管線開挖施工。



驗線環節將原來由規劃資源部門負責組織復驗的單一模式,改為建設單位可根據需要,選擇建設單位告知承諾制驗線或規劃資源主管部門組織驗線。建設單位選擇告知承諾制驗線,需簽署《管線工程施工承諾書》,并嚴格按照規劃實施程序要求落實相關工作。管線建設單位應自管線竣工測量完成之日起十個工作日內,將管線測量數據成果匯交至管線數字化管理機構,并對管線信息的真實性、準確性負責。


規劃資源主管部門對照規劃許可核準圖,對管線工程空間位置進行全面核查。對實施管位與許可管位一致的,規劃資源主管部門予以通過規劃核實,核發《建設工程規劃核實合格書》。



如果不一致,其中,相鄰管線位置次序關系未發生變化、管線間距符合規范要求的,規劃資源主管部門予以通過規劃核實;相鄰管線位置次序關系未發生變化、管線間距不符合規范要求的,建設單位履行管線安全承諾后,規劃資源主管部門予以通過規劃核實;相鄰管線位置次序關系發生變化、對城市規劃沒有重大影響的,經建設單位履行處罰程序后,規劃資源主管部門予以通過規劃核實;相鄰管線位置次序關系發生變化、對城市規劃有重大影響的,應依法查處并按規劃要求予以整改,整改后重新申請規劃核實。


在落實主體責任、強化信用約束方面,《通知》的規定也更能體現出創新性。不僅推進規劃審批信息共享,以便各方迅速了解掌握管線建設信息與道路開挖的地段位置。還通過推行承諾制,實現現場精細化組織,減小因申請驗線審批處理造成對工期的影響,提高工程建設效率。


【來源:北青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