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認真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重要指示精神,深刻吸取“6·13”湖北省十堰市張灣區艷湖社區集貿市場燃氣爆炸事故教訓,舉一反三、壓實責任,按照浙江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省安委會決定在全省范圍立即開展為期6個月的燃氣及相關領域安全專項整治。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整治目標
1.全面開展重點區域燃氣隱患排查。7月15日前對城中村、老舊住宅區等存在安全隱患較大場所燃氣使用情況進行全面排查整治。農村地區重點排查瓶裝液化石油氣安全隱患。

2.堅決整治占用燃氣管道的建(構)筑物。開展城市燃氣管道占壓、圈圍、安全間距不足等隱患整治,7月底前完成占用挪用燃氣用地、侵占已建燃氣設施防火間距內的違法違規建(構)筑物排查,制定推動整治方案;排查城市規劃中存在占用燃氣設施用地情況。

3.積極防范城鎮燃氣設施第三方破壞。核查城市燃氣管道是否按標準設置明顯標志,供氣企業是否建立、健全管道巡查制度,配備專人進行日常巡查,巡查檔案是否完善;督促建設單位建立施工質量安全監管制度,完善燃氣工程管控體系,大力整治擅自拆除、改裝、遷移、暗埋燃氣設施和用具等問題。7月15日前完成各項工作。

4.有效構建用氣安全管控體系。開展以餐飲、商場、農貿市場、學校、幼兒園、養老機構、醫院、建筑工地、車站、酒店、旅游景區等為重點的燃氣用氣安全專項整治,7月底前各牽頭單位分別開展專項集中檢查,督促企業和用戶落實用氣安全主體責任,確保用氣單位安全管理制度真正落實。

5.切實強化特種設備管理。繼續強力開展氣瓶固定充裝情況檢查,整治規范充裝前后的氣瓶安全檢查及記錄制度,確保氣瓶定期檢驗到位;針對燃氣管道等壓力容器的質量監督和安全監察中存在的不足開展專項整改,督促企業不斷提高管道檢測和評估的能力水平。6月底前完成各項工作回溯。

6.真正落實燃氣運輸環節整治。結合深化危貨運輸“鐵拳整治”專項行動,對燃氣運輸企業繼續進行“安全碼”動態評價管理,開展安全等級動態評價,實施分類分級監管,實現氣瓶配送車輛標準化管理。7月底前要開展燃氣道路、水路非法運輸行為的集中打擊,突出強化行刑銜接。

7.不斷提升城燃企業本質安全水平。6月底前完成管道燃氣、瓶裝燃氣、加氣站等企業安全生產風險普查;12月底前完成第一輪安全評估和重大安全隱患風險點辨識;按照全省地下市政基礎設施普查工作進度要求,分階段推動已排摸老舊管線的改造升級。


(二)

深入推進油氣長輸管道領域安全整治


11.重點加強生產經營環節安全監管。7月底前,完成全省危化品重大危險源企業交叉檢查發現的重大隱患閉環整治;8月底前,涉燃氣危化品生產經營企業重大危險源全部實現在線監測預警,并全面檢查儲罐泄壓排放系統、冷卻降溫設施和檢測報警裝置完好性。

12.確保危險貨物充裝安全管控到位。督促液化石油氣和天然氣等危險貨物充裝或裝載單位嚴格落實車輛、人員、罐體、運單和貨物的查驗制度,查驗結果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充裝或裝載。7月底前、12月底前,分別組織1次充裝單位安全檢查,依法從嚴查處違法違規行為。


三、整治步驟
(一)必須加強組織領導。各地各有關單位要切實提高政治站位,加強對專項行動的組織領導,主要負責人要親力親為撲上去,親自部署、親自協調、親自推動,6月18日前要做好專項工作部署。省城市運行安全專委會要統籌抓好城鎮燃氣安全整治工作,推動行業直接監管部門履職到位;省危化品安全、道路交通安全等專委會要統籌抓好長輸管道、燃氣運輸等相關領域的安全整治工作。

(二)必須強化責任落實。落實屬地管理責任,切實做到動員部署到縣鄉、責任落實到縣鄉、監督檢查到縣鄉;落實部門監管責任,嚴格按照“三個必須”要求,認真落實本行業、本領域燃氣安全監管職責,6月25日前,結合省安委辦組織的安全隱患大排查大整治第二輪暗訪檢查,重點督促企業等燃氣用戶單位安全自查到位;嚴格落實企業安全風險排查和隱患整改主體責任,切實做到重點場所每日巡查、重點部位每日巡防,主動發現隱患并立即整改。

(三)必須突出剛性執法。各地要建立建設(綜合執法)、發展改革、公安、交通運輸、應急管理、市場監管等部門共同參與的安全生產聯合執法機制;6月底前,要組織開展1次聯合執法行動。要特別注重強化行刑銜接,嚴肅非事故安全生產違法行為刑事處罰和事故刑事問責,切實推動燃氣安全領域在打擊危險作業罪上有明顯突破,形成強大執法震懾。

(四)必須營造安全氛圍。各地各部門要開展針對性警示教育,引導全社會關注燃氣安全,提升全民安全素養;要強化社會監督,鼓勵廣大群眾舉報事故隱患,對重大隱患實施省市縣掛牌督辦;要強化輿論監督,7月底前,通過《今日聚焦》等欄目集中曝光一批違法違規行為,堅決遏制較大社會影響和重特大事故,為“平安護航建黨百年”提供堅強保障。


來源:浙江應急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