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青島市水務管理局、青島市城市管理局、青島市行政審批服務局聯合發布《關于辦理城鎮污水排入排水管網許可證的通告》,進一步明確了城鎮污水排入排水管網許可證(簡稱排水許可證)辦理的范圍、法律責任、辦證途徑和所需材料?!锻ǜ妗凤@示,無證排水最高可罰五十萬。
依法依規辦理排水許可證是加強行業監管,嚴格城鎮污水源頭管控,確保污水處理達標排放的重要舉措,能有效規范排水戶排放污水行為。《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條例》(國務院令第 641 號)、《城鎮污水排入排水管網許可管理辦法》(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令第 21號)和《青島市城市排水條例》等規定,城鎮排水設施覆蓋范圍內從事工業、建筑、餐飲、醫療等活動產生污水,并向城鎮排水設施排放所產生污水的企事業單位和個體工商戶(簡稱排水戶),應當申請辦理城鎮污水排入排水管網許可證;排水戶未取得污水排入排水管網許可證向城鎮排水設施排放污水的,由城鎮排水主管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限期采取治理措施,補辦污水排入排水管網許可證,可以處50萬元以下罰款;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為強化城鎮排水監管,切實抓好城鎮污水排入排水管網許可證辦理工作,青島市水務管理局將會同有關部門加大現場檢查監管力度,對應辦而拒不辦理排水許可證的排水戶依法查處。青島市行政審批服務局辦理排水許可證實行告知承諾制,簡化流程環節,排水戶可到行政審批部門現場辦理,也可以從網上申報,請廣大排水戶依法依規辦理排水許可證,積極履行社會責任,以實際行動支持疫情防控,保護生態環境,共同守護我們美好家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