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氣管道是城市的血管,負責運輸城市運行所需能源,關系著千家萬戶。

今年6月,國務院辦公廳印發《城市燃氣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實施方案(2022—2025年)》,明確到2025年底前,基本完成城市燃氣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2022年《政府工作報告》中,也曾明確提出加快城市燃氣管道、給排水管道等管網更新改造。

重慶如何落實?

近日,《重慶市城市燃氣管道老化更新改造實施方案(2022—2025年)》(以下簡稱《實施方案》)印發,對更新改造實施對象、實施主體、出資責任等進行明確規定。

△ 網站截圖

力爭2024年年底前完成全部改造

重慶市城市燃氣管道老化更新改造,如何實施?

《實施方案》明確,各區縣已申報2022年中央預算內資金項目所含的城市燃氣管道項目,或經特種設備定期檢驗判定為需要立即整改的城市燃氣管道,應于2022年9月前實施改造。

2000年以前建成投運的城市燃氣管道,除已完成評估且納入立即改造類的城市燃氣管道外,2022年8月底前全部完成評估,并形成改造項目和計劃。除應立即整改的,全部納入2022年、2023年改造計劃,并于2024年年底前完成改造。

2000年以后建成投運的城市燃氣管道,除已完成評估且納入立即改造類的城市燃氣管道外,2022年12月底前全部完成評估,并形成改造項目和計劃。除應立即整改的,全部納入2022年、2023年、2024年改造計劃,并力爭2024年年底前完成改造。

已完成評估且納入立即改造類的城市燃氣管道,2022年7月15日前全部完成基礎信息錄入,并在改造完成后更新信息、完成管道信息測繪上圖。

無法保障安全運行的設施都需改造

哪些管道,屬于更新改造實施對象?

《實施方案》明確,城市燃氣管道老化更新改造對象為材質落后、使用年限長、運行環境存在安全隱患、不符合相關標準規范規定,經評估無法保障安全運行的燃氣市政管道、燃氣庭院管道、燃氣立管、燃氣站場、用戶設施及配套閥井、調壓箱(柜)、安全裝置等設施。

按照《重慶市天然氣管理條例》規定,結合國家城市燃氣管道老化更新改造相關要求,各城鎮燃氣經營企業負責經營范圍內燃氣市政管道、燃氣庭院管道、燃氣立管的老化更新改造。

工商業等單位用戶負責本單位專有燃氣管道等用戶設施和安全裝置的老化更新改造。

居民用戶負責燃氣表后燃氣管道、燃具連接軟管等用戶設施和安全裝置的老化更新改造。

建立企業政府用戶合理共擔機制

改造實施過程中,各方出資責任如何分配?

《實施方案》明確,要建立改造資金由城鎮燃氣經營企業、政府、用戶合理共擔的機制。

城鎮燃氣經營企業承擔經營范圍內城市燃氣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的出資責任。

工商業等單位用戶承擔其專有部分燃氣管道、安全裝置等改造出資責任。

居民用戶承擔其戶內燃氣表后燃氣管道、燃具連接軟管、安全裝置等改造出資責任。

城市燃氣管道老化更新改造涉及道路開挖、綠化恢復等,按照“成本補償”原則減免有關費用,或由燃氣管道更新改造實施單位按照有關標準恢復。燃氣管道老化更新改造中屬于現有管線更新改造的,免收城市園林綠化補償費。

推諉扯皮進度緩慢將依法問責

《實施方案》還提到,城市燃氣管道老化更新改造工作已納入國家“十四五”重大建設項目庫管理,力爭城市燃氣管道老化更新改造“四年任務、三年完成”。

重慶市安委會辦公室、市深化燃氣安全專項整治工作專班要將城市燃氣管道老化更新改造作為安全生產、燃氣安全專項整治等安全工作的重要內容,定期或不定期組織開展督導檢查,對措施不到位、推諉扯皮、進度緩慢、質量安全問題突出、重大問題懸而未決的區縣,要進行通報、約談,情節嚴重的將依法問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