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3日,市人大常委會召開《溫州市市政設施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法規實施媒體見面會,通報有關立法工作情況。《條例》明確新建排水管網窨井蓋不防墜將處罰等,將于今年10月1日開始實施。

  《條例》從溫州道路、排水、照明三類市政設施管理工作實際需要出發,積極回應群眾所思所想所盼。如針對“馬路拉鏈”屢禁不絕問題,《條例》提出,加強統籌、嚴格控制城鎮道路重復挖掘,實施道路挖掘年度計劃制度,并對占用、挖掘、養護、維修城鎮道路的單位和個人提出規范指引。針對井蓋這一“城市的紐扣”問題多發,《條例》創制性規定井蓋有明顯沉陷、突起或者異響的,或者未按照規定方向安裝導致盲道、標線不通暢的,或者新建排水管網窨井蓋不具備防墜落、防盜竊功能的,要給予相應處罰,確保群眾“腳底下的安全”。

  《條例》就增強市政設施服務保障能力提出,實現全生命周期和數字化閉環管理,提升市政設施精細管理、動態更新、高效協同水平;破除機制障礙,具體規定有關市政設施養護管理用房的配備標準,使之既能滿足現實需求,也防止隨意、盲目建設。針對“建管分離”機制下,大修、加固等養護、維修作業變動市政設施主體或者承重結構的工程監管職責模糊問題,《條例》從制度層面定分止爭,明確變動市政設施主體或者承重結構的工程由住建部門監管。

  據悉,《條例》是我市自2015年獲批行使地方立法權以來制定頒布的第19部地方性法規,也是市十四屆人大常委會表決通過的第一部法規。

  來源:溫州商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