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2月1日起,經住建部修改的新版《城鎮污水排入排水管網許可管理辦法》將開始實施。廣州市水務局1月17日提醒,廣州地區排水戶需按照新修改的《城鎮污水排入排水管網許可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廣州市排水戶分類分級管理辦法》(以下簡稱《廣州辦法》)、《廣州市排水條例》(以下簡稱《廣州條例》)等要求,落實分級分類管理制度;廣州各區將在放權不放任、監督不缺位、優化行政審批等工作思路下,支持廣州排水業務。

廣州已提前按新修改《辦法》落實排水戶分級分類管理

據悉,對排水戶進行分級分類管理,是新修改《辦法》中的亮點;《辦法》要求“城鎮排水主管部門應當因地制宜,按照排水行為影響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設施安全運行的程度,對排水戶進行分級分類管理”。在排水戶接受分級分類管理的前提下,《辦法》同時要求有關職能部門要做好服務,要求“排水戶向排水行為發生地的城鎮排水主管部門申請領取排水許可證。城鎮排水主管部門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15日內作出決定”。

廣州市水務局1月17日通報表示,在新修改《辦法》沒有實施前,廣州已提前實施新修改《辦法》中的一些要求。2020年9月25日,廣州已開始實施《廣州辦法》,將直接或者間接向公共排水設施排放雨水、污水的單位和個人均納入監督管理范圍;建立“行業分類、接駁分級”的排水戶差異化管控體系;按照排水類型,將排水戶主要分為工業、建筑、餐飲、醫療等12類,并逐類列出預處理設施的設置和管養要求。

2022年3月1日,廣州已開始實施《廣州條例》,從事工業、建筑、餐飲、醫療等活動的企業事業單位、個體工商戶向公共排水設施排放污水的,應當按照國家規定向所在地的區水務行政主管部門申請領取污水排入排水管網許可證;從事工業、建筑、餐飲、醫療等行業以及經營機動車清洗和修理、畜禽養殖、垃圾收集處理、洗滌、農貿市場等項目的排水單位和個人,應當按照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配套建設相應的預處理設施,并定期清疏,保持設施正常運行。

放權不放任、監督不缺位、優化行政審批---廣州排水管理工作思路

廣州市水務局表示,在新修改《辦法》實施之際,請排水戶們繼續落實分級分類管理工作。對于需要辦理排水許可證的排水戶,廣州各區目前已通過精簡審批材料、實行告知承諾制等方式優化排水許可證辦理流程,審批承諾時限由20個工作日縮減到5個工作日,提升涉水營商環境。

2020年實施分級分類管理至今,廣州已發放排水許可證1.6萬余份,發證數量是過去10年(2009—2019年)的1.6倍。在“放權不放任、監督不缺位”的管理思路下,廣州按照重點一類排水戶每年不少于2次,重點二類排水戶每年不少于1次,一般排水戶結合實際情況確定次數等3種不同監管頻次要求,對已辦理排水許可證的排水戶開展證后監督檢查,發現存在違法排水行為的,增加檢查次數,并依法查處。

來源: 羊城晚報·羊城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