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人民政府關于

印發《湖南省深入推進以人為本的新型城鎮化戰略五年行動計劃實施方案》的通知
湘政發〔2024〕15號
各市州、縣市區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廳委、各直屬機構:
現將《湖南省深入推進以人為本的新型城鎮化戰略五年行動計劃實施方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湖南省人民政府
2024年11月30日
(此件主動公開)
湖南省深入推進以人為本的新型城鎮化戰略五年行動計劃實施方案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深入實施以人為本的新型城鎮化戰略五年行動計劃》,穩步提高全省城鎮化質量和水平,結合湖南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行動目標
經過5年的努力,進城農民工及其隨遷家屬、城市間流動人口更好融入所在城市,以湘西南為重點的潛力地區新型工業化城鎮化發展更加協調,長株潭都市圈一體化發展取得明顯成效、輻射帶動力進一步增強,城市安全韌性短板得到有效補齊,全省常住人口城鎮化率提升至66%左右,努力縮小戶籍人口城鎮化率與常住人口城鎮化率差距,為奮力譜寫中國式現代化湖南篇章提供強勁動力和堅實支撐。
二、重點任務
(一)實施新一輪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行動
1.健全常住地提供基本公共服務制度。適時調增常住人口可享有的基本公共服務項目,按照常住人口規模優化基本公共服務設施布局。完善非戶籍人口基本服務提供機制,穩步實現基本公共服務由常住地供給、覆蓋全部常住人口。修訂《湖南省戶口登記管理辦法》。(責任單位:省公安廳、省發展改革委、省自然資源廳,各市州、縣市區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下同。以下各項任務均需各市州、縣市區人民政府落實,不再單獨列出)
2.促進農業轉移人口在城鎮穩定就業。實施先進制造業促進就業行動,持續建設一批就業幫扶車間和幫扶基地。開展穩企拓崗助就業行動,引導更多民營企業吸納農業轉移人口就業。深化省內區域間勞務協作。支持制造業龍頭企業、職業院校(含技工院校)面向社會提供培訓服務,鼓勵農民工參加職業技能等級認定。(責任單位:省委統戰部、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教育廳、省工商聯)
3.保障隨遷子女在流入地受教育權利。加快完善以居住證為依據的義務教育隨遷子女入學政策,建立完善隨遷子女身份認定程序,簡化入學流程和證明要求,持續提高隨遷子女在公辦學校就讀比例。加快將隨遷子女納入流入地中等職業教育、普惠性學前教育保障范圍。依據常住人口和學齡人口規模變化,推進中小學校布局和師資配置優化調整。(責任單位:省教育廳)
4.完善農業轉移人口多元化住房保障體系。“一地一策”完善全省市縣房地產支持政策,調整優化限售限購政策。激發機關干部、教職工、醫務人員、進城農民工、二孩多孩家庭、大學畢業生等重點群體到縣城購房需求,帶動縣城居民住房條件改善。鼓勵有條件的城市逐步將穩定就業生活的農業轉移人口納入城市住房保障政策范圍。加大公租房、保障性租賃住房和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等籌集和供給力度,加強保障性住房管理信息化建設。激活住房租賃市場,推動落實“租購同權”。(責任單位: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財政廳)
5.擴大農業轉移人口社會保障覆蓋面。健全靈活就業人員、農民工、新就業形態人員社保制度,全面取消在就業地參保戶籍限制。落實持居住證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政策,推進異地就醫直接結算定點醫療機構擴面。優化農業轉移人口參保流程,引導其按規定參加職工基本養老和醫療保險。將符合條件的農業轉移人口按規定納入低保、特困、臨時救助等范圍,推進在居住地申請辦理臨時救助。(責任單位: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民政廳、省醫保局)
(二)實施潛力地區城鎮化水平提升行動
6.培育特色優勢產業集群。健全縣域經濟分類指導、差異化發展機制,“一縣一策”引進培育產業鏈“鏈主”和龍頭企業,帶動上下游專精特新企業集聚。因地制宜優化升級現代石化、綠色礦山、食品加工、輕工紡織等傳統產業集群,培育壯大新一代信息技術、生物醫藥、新能源、新材料、高端裝備等產業集群。持續推動“湘商回歸”,支持潛力地區承辦產業轉移發展對接活動。(責任單位: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發展改革委、省商務廳、省農業農村廳、省衛生健康委)
7.促進產業園區提級擴能。優化“五好”園區分類評價機制,突出畝均、人均稅收等效益指標,將評價結果作為擴區、調區、升級的重要依據,推動同質低效產業園區整合升級。推行“標準地+承諾制”用地模式。實施園區土地利用清理專項行動,盤活批而未供土地、閑置土地和低效用地。深化產業園區管理體制改革,有序剝離社會事務管理職能。(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自然資源廳)
8.強化產業發展人才支撐。支持重點產業園區聯合相關企業和職業院校建設市域產教聯合體,鼓勵職業院校與優質企業共建生產性實訓基地,深化“訂單式”、現代學徒制、現場工程師等技能人才培養模式改革。指導職業院校根據主導產業和市場需求動態調整專業設置,擴大中高職貫通培養規模,擴大面向農業轉移人口招生規模。推行急需緊缺人才子女入學、創業投資等“一站式”服務。(責任單位: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發展改革委、省教育廳)
9.增強城鎮綜合承載能力。支持岳陽、衡陽省域副中心城市分擔長沙非省會核心功能,支持節點城市輻射帶動市域人口集聚。加快省際邊界類區域醫療中心、縣域醫療衛生次中心建設。推進以縣城為重要載體的城鎮化建設,探索經濟強鎮擴權改革。引導人口持續減少縣人口和公共服務資源適度集中,鼓勵人口小縣探索建設運營治理新機制。(責任單位:省委編辦、省發展改革委、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財政廳、省農業農村廳、省自然資源廳、省教育廳、省衛生健康委、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
(三)實施現代化都市圈培育行動
10.提升城際交通互聯。建設“軌道上的長株潭”,積極推進長贛、長九等高鐵建設,加快實施長寧、長瀏市域(郊)鐵路,加快啟動長株城際鐵路建設,加快建設長沙磁浮東延、地鐵7號線一期等工程,建成長沙機場改擴建工程,打造機場、高鐵、城鐵、地鐵換乘站等“零距離換乘”樞紐。加快實施茶亭互通至長沙繞城高速、瀏陽至江背、長吉高速長沙至安化段等項目,加快啟動株洲至韶山高速等前期工作,完善樞紐出城的公路網絡。高標準建設G640紅旗路南延、G107昭云大道東延等融城干道,持續打通融城堵點,提升長株潭樞紐靈活性。實施銅官、虞公港等鐵水聯運工程。布局適應低空經濟發展的航空基礎設施,打造城市空中交通網和無人駕駛航空器試驗區。(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交通運輸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自然資源廳、省長株潭一體化發展事務中心)
11.強化產業分工協作。支持長沙探索特大城市轉變發展方式的路徑模式,支持株洲、湘潭及婁底等周邊市縣發揮比較優勢加入供應鏈協同與產能合作。指導長株潭三市聯合編制產業鏈圖譜體系,搭建一體化產業招商服務平臺,健全重大招商項目和重點簽約項目協調推進機制。以長沙全球研發中心城市、湘江科學城、湘潭大學城、株洲職教城建設為牽引,建設湘江科教走廊。(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科技廳、省教育廳、省數據局、省長株潭一體化發展事務中心)
12.加快市場一體化建設。積極推進長株潭要素市場化配置綜合改革,推動要素市場一體化。優化新業態新領域市場準入。建立區域一體化標準體系,推進市場標準互認和采信。推進長株潭信用一體化,建立跨區域市場監管協作長效機制。依托全省公共資源交易“一張網”,實現長株潭都市圈公共資源交易平臺共享項目信息、互認經營主體、互通電子服務。依法有序向長株潭同步下放部分省級經濟社會管理權限。(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市場監管局、省數據局、省長株潭一體化發展事務中心、省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13.推進公共服務共建共享。支持長株潭綠心探索綠色轉型發展新模式,建設長株潭綠心中央公園。推動長沙市優質教育資源向周邊城市和大湘西地區延伸覆蓋,持續推進長株潭城市群國家產教融合試點。加快國家醫學中心、國家區域醫療中心、國家緊急醫學救援基地、中醫疫病防治基地等建設,推進三醫聯動、六醫協同集成改革,推動二級及以上公立醫院檢查檢驗結果互通共享,全面推進緊密型縣域醫共體建設。推動政務數據“應融盡融”、系統“應聯盡聯”,實現高頻政務服務事項“跨市通辦、一網通辦”,推動住房公積金異地業務協同。推動縣、鄉綜治中心“一站式”規范化建設。探索建立長株潭都市圈安全風險清單管理制度,加強應急救援協同保障。(責任單位:省委政法委、省發展改革委、省自然資源廳、省林業局、省衛生健康委、省教育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應急管理廳、省數據局、省長株潭一體化發展事務中心)
(四)實施城市更新和安全韌性提升行動
14.穩步推進城市更新。深入開展城市體檢,實施城市更新行動。統籌推進城中村、老舊小區(街區、廠區)改造和綠色完整社區建設,鼓勵有條件的地區結合城市更新和存量住房改造提升實施既有建筑綠色改造。開展危舊房屋質量安全隱患排查和危房改造。完善普惠養老托育、助餐、家政便民、健康服務、文化體育等社區嵌入式服務設施,推動無障礙環境建設和適老化改造。以“平急兩用”公共基礎設施建設城市為重點,打造一批具有隔離功能的旅游居住設施,升級一批醫療應急服務點,新建或改擴建一批城郊大倉基地,提前規劃用地用管用電。(責任單位: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發展改革委、省衛生健康委、省民政廳、省財政廳、省自然資源廳、省文化和旅游廳、省通信管理局)
15.實施城市生命線安全工程。加強城市生命線安全工程系統化建設,建立覆蓋城市生命線的市政基礎設施數據庫。有序推進地下綜合管廊建設和老舊管線改造升級,加強物聯感知設施部署和聯網監測,加強城市生命線安全監測信息化建設。建立城市道路與附著在道路下各類管線的統一規劃、統一策劃、統一設計、統一施工、統一驗收、統一管理機制,實現地下管線一次性建設改造到位。編制《湖南省城鎮燃氣發展規劃》,加快城鎮燃氣管網覆蓋區域“瓶改管”。加強城市應急備用水源建設和管網互通。推進社會治安整體防控體系和能力現代化。(責任單位: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發展改革委、省應急管理廳、省自然資源廳、省交通運輸廳、省財政廳、省公安廳、省氣象局、省通信管理局)
16. 加強城市洪澇治理。支持各級城市編制系統化地下管網建設方案,實施城市內澇治理和雨水源頭減排工程,全域推進海綿城市建設。健全重大氣象災害應急聯動機制,完善城市排水防澇應急預案,高質量完成資興、華容團洲垸等地災后恢復重建工作。(責任單位: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發展改革委、省水利廳、省應急管理廳、省自然資源廳、省氣象局)
17.建設綠色智慧城市。加快建立地級及以上城市生活垃圾分類處理系統。加快充換電設施、智慧停車、共享車位等建設。實施“千兆城市”建設和升級提質工程,加快實現城區室外5G網絡連續覆蓋和重點場所深度覆蓋。推進IPv6規模部署和應用,開展“萬物智聯”行動。依托城市運行管理服務平臺,開展北斗技術在城市管理領域的創新應用,支持長沙、株洲、岳陽等國家北斗規模應用試點城市建設。(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財政廳、省數據局、省通信管理局、省能源局)
三、政策措施
(一)健全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激勵政策
建立省對市縣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獎勵機制。省級財政性建設資金向吸納農業轉移人口落戶數量較多的城市傾斜。完善縣級基本財力保障機制獎補辦法,將持有居住證的農業轉移人口納入相關民生支出測算范圍。鼓勵支持市州、縣市區積極籌集建設保障性住房,發揮城鎮保障性安居工程等領域中央和省級財政補助資金對吸納農業轉移人口較多城市的支持作用。建立新增城鎮建設用地指標同常住人口增加協調機制,合理安排人口凈流入城市義務教育校舍、保障性住房等用地指標。建立適應新型城鎮化發展和學齡人口變化趨勢的城鄉中小學學位供給調整機制,支持人口流入地區學校擴容增位。完善學前教育投入體系,支持公辦幼兒園開展托育服務。(責任單位:省財政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自然資源廳、省教育廳)
(二)健全進城落戶農民農村權益維護政策
規范開展農村不動產確權登記頒證工作,推動完成農村宅基地“房地一體”確權登記。規范做好集體林權“三權分置”確權登記。依法維護進城落戶農民的土地承包權、宅基地使用權、集體收益分配權,不得以退出上述權益作為農民進城落戶的條件,探索建立自愿有償退出的辦法。(責任單位:省自然資源廳、省農業農村廳、省林業局)
(三)健全產業跨區域新布局激勵政策
省級財政專項資金對符合條件的潛力地區產業園區建設承接產業轉移的基礎設施和公共平臺給予傾斜支持。適時研究制定升級支持湘南湘西承接產業轉移示范區建設的若干政策措施。深化園區合作共建改革試點,允許合作園區內企業自由選擇注冊地,探索土地、招商等成本共擔和產值指標等利益共享機制。將企業遷移登記納入“高效辦成一件事”系統,推動實現“跨省通辦、省內易辦”。支持省屬國有企業向潛力地區傾斜布局。(責任單位:省財政廳、省商務廳、省發展改革委、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國資委、省自然資源廳、省市場監管局、省數據局)
(四)健全土地節約集約利用激勵政策
優先保障主導產業、重大項目合理用地,增強土地要素對優勢地區高質量發展保障能力。用好專項債券回收符合條件的閑置存量土地。建立以畝均效益為導向的土地差異化供應機制。支持潛力地區通過全域土地綜合整治,發揮增減掛鉤最大效益,將小塊存量用地整治歸并為大塊宗地。探索對產業鏈關聯項目涉及的多宗土地實行整體供應。支持潛力地區依法依規探索新型產業用地模式。(責任單位:省自然資源廳、省財政廳、省發展改革委)
(五)健全長株潭都市圈同城化發展機制
依托長株潭一體化發展領導小組,完善省級統籌、中心城市牽頭、周邊城市協同的一體化發展機制。推進長株潭都市圈各級各類規劃成果統籌銜接、管理信息互通。落實長株潭一體化重點任務清單,實施“一廳一道一園一廊四張網”工程。建立健全長株潭一體化發展監測評價機制。(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自然資源廳、省財政廳、省長株潭一體化發展事務中心)
(六)健全城市更新和安全韌性提升支持政策
深化城市建設、運營、治理體制改革。支持長沙探索特大城市智慧高效治理體系。探索建立可持續的城市更新模式,落實相關稅費優惠減免政策。完善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建設、分配、運營和回購等全流程管理。研究完善城市更新的土地和規劃政策,允許土地用途兼容、建筑功能混合。(責任單位: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自然資源廳、省稅務局)
(七)健全資金多元投入保障機制
積極爭取中央財政性資金、超長期特別國債資金及政策性金融資金,綜合運用地方政府專項債券和城鎮保障性安居工程補助資金。采取特許經營模式,規范實施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新機制。有效發揮城中村改造專項借款作用。引導支持金融機構加大對潛力地區制造業中長期貸款投放力度。支持符合條件的城市更新項目發行基礎設施領域不動產投資信托基金。鼓勵引導融資租賃公司積極支持城鎮設備更新和技術改造。省級財政統籌相關資金支持潛力地區提升城鎮化水平。(責任單位:省委金融辦、省財政廳、省發展改革委、人民銀行湖南省分行、湖南金融監管局、國家開發銀行湖南省分行、農業發展銀行湖南省分行)
四、組織實施
堅持加強黨的全面領導,把黨的領導貫徹到推進新型城鎮化建設各領域全過程。充分發揮城鎮化工作暨城鄉融合發展工作廳際聯席會議制度作用,統籌實施以人為本的新型城鎮化戰略五年行動。各有關部門要依據本實施方案,建立健全和積極落實支持新型城鎮化的財政、金融、土地等政策,定期開展政策實施效果分析評估。研究建立基于大數據的人口流動情況監測方法,探索開展城市城區常住人口年度統計。各市州、縣市區要因地制宜細化政策舉措和項目清單,切實推動目標任務落地見效。重大事項及時向省委、省政府請示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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